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公司是 个景区,买的醋赠送给游客,游客发朋友圈帮我们宣传,供应商开的是普票,这是赠送行为算不算视同销售?买醋款是不是计到业务宣传费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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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按我的理解,这个赠送行为不算视同销售,算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比较合理一些。
2019 08/19 22:05
84784964
2019 08/19 22:12
中级经济法里有一句“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视同销售”这句话怎么理解?送醋给游客不算“无偿赠送给他人”?
王雁鸣老师
2019 08/19 22:19
您好,按税法规定,是应该把这个赠送的醋,视同销售,实际操作中,可以灵活掌握,数量少,金额小的,没办法确定具体人员的话,或者无法确定具体人员的话,可以不视同销售处理。
84784964
2019 08/19 22:23
每月送出去的醋款(进价)有三万多,这个金额算少的还是多的?
王雁鸣老师
2019 08/19 22:25
您好,这个金额不算小了,如果这样的话,建议还是视同销售处理吧。
84784964
2019 08/19 22:26
老师好,那么金额怎么确定?直接用进价?
王雁鸣老师
2019 08/19 22:30
您好,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进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部分按市场价确定)
84784964
2019 08/19 22:38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游客发朋友圈帮我们宣传,送醋算是报酬,就可以不视同销售,算业务宣传费
王雁鸣老师
2019 08/19 22:43
您好,也可以这样操作,但是会有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