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现在的企业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启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只有应付工资科目,那我计提社保的时候,可否在应付工资后下设二级科目“应交社保(单位部分)”?我之前的会计都不计提社保,当月扣除时直接借:管理费用-应交社保、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保险 贷:银行存款,这样可以吗?我总感觉她这样做不对,反正就是不对,感觉思路不清晰,裹在一块了,应付社保(单位部分)与其他应收(个人社保部分)不清晰,还有计提与扣款也裹一块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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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需要先计提,你没有应付职工薪酬,那就把这个换成应付工资,应付社保
2019 08/22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