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们的母公司是日本的一家企业,前一段时间,从日本总部派遣一名员工到了中国国内的分公司任职。期间日本总部垫付一台笔记本电脑,让此派遣员工没有进行关税申请,直接带到了分公司来,并要求我们分公司支付笔记本费用。现在分公司要给本社支付这笔费用的话,怎么才能支付。国内企业做费用处理时,用日本的报销凭证可以直接入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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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金额不大的话,直接作为个人报销入费用了!
2019 08/26 08:22
84785023
2019 08/26 11:24
电脑是11万日元左右,现在这个电脑要作为分公司的固定财产处理。个人报销的话,比如,员工先支付给本社11万,拿到报销凭证,然后分公司凭报销凭证支付代垫款给员工,分公司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是这样吗老师?
俞老师
2019 08/26 12:44
折人民币才700,800元的样子啊!直接入办公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