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8个月,甲公司提出并与王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知王某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3 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 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 000元。劳动合同解除时,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    )。 A. 36 000元 B. 6 000元 C. 12 000元 D. 39 000元 要怎么算?

84785010| 提问时间:2019 08/2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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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您好,学员,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 年8 个月,超过半年按照一年计算,因此工作年限应为3 年,且王某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 倍,因此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4000*3*3=36000 元。
2019 08/28 18:02
84785010
2019 08/28 19:25
那老师,假如他自己的离职前工资是8000,小于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也还是4000*3吗?
金子老师
2019 08/28 20:46
您好,学员,不是的,这样就按实际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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