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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 公司在2013年存续分立设立B 公司,分立时A 公司资产的评估增值有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都取得了免税批准,企业所得税交了,B 公司取得分立所得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入账,现在A 公司又想吸收合并B 公司,请问需要交什么税?还可以享受免税吗?

84784957| 提问时间:2019 08/2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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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b公司免税批准怎么按照评估值入账。不能享受免税合并
2019 08/29 20:05
董老师
2019 08/29 20:06
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
董老师
2019 08/29 20:13
当时应该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了吧。如果评估值入账。现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继续符合免税合并条件,按免税合并规则走
84784957
2019 08/29 20:15
追问,分立时企业所得税交了,所以按照评估价值入账的,现在合并回来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都要交吗?那企业所得税还需要交吗?
董老师
2019 08/29 20:21
那我理解错了。我以为你适用免税分立呢。原来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因为你交了。现在合并,也不用缴纳土增、增值税,因为是整体产权转移,至于是否适用免税合并,需要看有没有非股权支付额。
董老师
2019 08/29 20:26
原企业有没有亏损,免税合并的好处是原来的亏损可以到新企业承继一部分,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董老师
2019 08/29 20:27
如果有亏损建议采取免税合并,没有亏损可以直接纳税,不然也得递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后期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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