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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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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填写方法
按国家规定非营业性的,符合国家收费文件的,在收费时开的票据。
其中,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等7种票据、《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收据》等19种定额票据,将分别由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中央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替代。
中央财政票据统一归并为两种类型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财综[2011]46号),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以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统一规范中央财政票据式样,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
财政部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以通用票据为主(即《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非税收入定额票据》),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的规格、式样。
清理整合后,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其他财政票据6类票据,统一归并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类。
2019 09/0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