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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别的公司捐赠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金额是10万,增值税是1.6万,我的问题是,这1.6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对吗?还有,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接受捐赠的设备是以10万计征,还是10+1.6价税合计的金额计算企税,为什么?麻烦详细解释下

84784954| 提问时间:2019 09/0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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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1、是的,可以抵扣的。 2、按11.6万的价税合计数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
2019 09/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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