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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酒店大楼铝合金门窗承包给一家公司制作并负责安装,对方开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3%的税率,名称写的是*建筑服务*铝合金门窗工程,这个应该属于混合销售吧,发票这样开有问题吗?

84785045| 提问时间:2019 09/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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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生产铝合金门窗且负责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果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能够分别核算铝合金门窗的生产和建筑安装劳务,则应该分别按13%的税率开具销售铝合金门窗发票,按9%的税率开具建筑安装劳务发票。如果不能分别核算,则应全部按照销售铝合金门窗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多大区别了,因为征收率都是3%,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019 09/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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