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把租给A公司的房屋收回来并支付十万元补偿款,我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现在收到B公司的给我们的10万元,因为收回来的房屋要租给B公司,相当于是B公司来出这十万元补偿款,我该怎么入账,需要开具发票缴税吗?

84785042| 提问时间:2019 09/0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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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这两个业务之间不要放在一起处理,因为主体不同。收取的B公司租金,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需要开具发票的,缴纳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的。
2019 09/06 10:14
84785042
2019 09/06 15:37
B公司单独给的十万元,不属于房屋租金,就是他们单独给的补偿款!
许老师
2019 09/06 17:57
但是是这样的,如果B公司不需要租你们公司的房产,会无缘无故的让你们对A公司违约,并替你们支付补偿款吗?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租金的一部分,而在整个租赁期内,平均摊销收入的。当然,也可以将它做为一笔营业外收入,与支付给A公司的营业外支出相对应。这样,也能说的通。只要XX局不要求调账,可以先这样做的。如果对回答满意,请五星好评,谢谢!
84785042
2019 09/06 18:28
营业外收入的话,是不是就不用给对方开票纳税了!
许老师
2019 09/06 18:31
对哦,这样的话,10万元赔偿款,就不用开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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