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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例如17年12月的工资在18年1月发放,那19年申报18年的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发放金额包括18年1月发的17年12月的金额吗?需要纳税调整吗?

84785046| 提问时间:2019 09/1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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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是的,是包括18年1月发的17年12月的金额。 这个是不需要纳税调整的。
2019 09/12 13:55
84785046
2019 09/12 13:59
那这样的话,工资薪金账载金额就是18年的费用,实际的又是17年12月和18年1-11月薪资,税收金额和实际金额一致,这样不是就不一致了吗
张艳老师
2019 09/12 14:09
不是的,2018年做核算清缴的工资总额是实际发放的2018年2月--2019年1月份发放的工资总额。
84785046
2019 09/12 14:14
老师有点迷糊了,那这个账载金额是18年1-12月薪资,实际发放是2018年2月-2019年1月工资,即就是发的18年1-12月薪资,税收=实际发放?是这这意思吗
张艳老师
2019 09/12 14:24
如果实际发放的和计提的金额一样的话,帐载金额=税收金额=实际发放金额。
84785046
2019 09/12 14:24
哦,明白了
张艳老师
2019 09/1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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