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个人名义贷款买车挂A物流运输公司(我们是A物流公司),发票开我公司名头,出票方为B车行,待每月个人转款给A物流运输公司(我司),我司再还款给C财务金融公司(B车行与C财务金融公司有贷款打协议),请问我司从收到B车行发票,到个人转款给我司,再到我司转款给C财务金融公司还车贷,这3个流程怎么做分录,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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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这个虽然开了你的发票,但是实质上并不属于你公司的车辆。
你不能作为你的固定资产核算。你只能作为受托代理资产处理。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019 09/17 19:21
84784994
2019 09/17 19:45
那想视为固定资产,让个人转款给股东,股东借款给公司,借银行,贷其他应付;收到车行发票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金一进项,贷长期借款一C金融公司;还车货款时,借长期借款一C金融公司,贷银行。这样做分录对不?另外是否得有B车行和C金融公司贷款协议复印件做为赁证说明?
陈诗晗老师
2019 09/17 20:00
你这样做分录处理不对。
你这样会导致你最后 有一个其他应付款的往来永远 平不了
84784994
2019 09/17 20:03
您是指其他应付一股东吗,待公司有钱再还股东,借其他应付一股东,贷银行或现金,这样呢
陈诗晗老师
2019 09/17 20:06
你的意思是你要把这个资产作为你企业的资产处理。
如果你是要这样,你的处理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