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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后,领用外购原木生产实木地板加计扣除进项税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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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未实行核定扣除方法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购进农产品取得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或者海关专用缴款书,按票面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二)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四)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实行核定扣除方法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二)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扣除率为9%。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三)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用于生产适用13%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10%,用于生产适用9%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9%。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9%)
2019 09/17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