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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之前的专票不能抵扣吗?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的发票

84784947| 提问时间:2019 09/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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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9日
2019 09/21 09:56
84784947
2019 09/21 10:00
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开的老师
84784947
2019 09/21 10:01
这个税务登记是怎么界定的,是拿了营业执照就算,还是去税务局办理开始算
玲老师
2019 09/21 10:01
是的 符合上面的规定可以抵扣
84784947
2019 09/21 10:02
2月份成立,3月做的税务登记,2月份开的专票
玲老师
2019 09/21 10:04
是的 符合上面的规定就可以抵扣
84784947
2019 09/21 10:06
那老师,我这个符不符合啊
玲老师
2019 09/21 10:08
你要说一下你具体的情况才知道 符合不 你主要看这条 :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84784947
2019 09/21 10:12
2月15成立,2月28开的票,3月18做的税务登记
84784947
2019 09/21 10:13
3月去税务局办理套餐那些
玲老师
2019 09/21 10:16
你没理解 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这个期间有没有收入 这是主要的
84784947
2019 09/21 10:20
没有收入
玲老师
2019 09/21 10:26
那就是符合规定 可以抵扣
84784947
2019 09/21 10:26
但是去税务局说不可以抵扣
84784947
2019 09/21 10:26
他说按办理属于登记算
玲老师
2019 09/21 10:28
你可以把这个文件发给税局看 问一下你不符合哪条 税局就会和你说的 。
84784947
2019 09/21 10:29
他说从办理税务登记日起,开的票才可以抵扣
玲老师
2019 09/21 10:31
你发这个文件让他看一下 这是国家的规定 不是哪个税局规定 你再和税局确认下 下面发你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9日
84784947
2019 09/21 10:35
给看了说不可以
玲老师
2019 09/21 10:38
那就没有办法了 按只能近你当地的规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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