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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我不太懂的点就是在企业所得税里面算广宣费、招待费扣除基数的时候,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基数进行调整?

84785025| 提问时间:2019 09/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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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招待费是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发生额的60%取小值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剩余部分纳税调增。广宣费是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都可以税前扣除的。
2019 09/24 14:08
84785025
2019 09/24 14:17
这个比例我知道,就是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计,有的题在计算时需要对基数做调整,有的没有。比如上面这题,企业没有确认收入500万,那这500万在后面计算广宣费基数的时候就要增加。而2012年**里面增加的60万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却没有增加计算基数,有点晕。
月月老师
2019 09/24 14:23
你好,准确确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以“销售(营业)收入”为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所得税上应当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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