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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甲打款到公户,然后把货提走了,要求开票给公司乙,公司乙走账后,再把钱退回个人甲,这种开票合规吗? 个人甲几次对公打款,发票是要求开给不同的公司,这些公司也走账了,这种开票有风险吗

84784995| 提问时间:2019 09/2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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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1、严格讲是不合规的。乙公司会有涉税风险的。 2、开票没有风险,但是建议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2019 09/26 17:38
84784995
2019 09/26 17:44
货是自提,我们会计无法确定个人甲提货后是否给需要开票的公司了
张艳老师
2019 09/26 17:49
建议反正要开票的话,就需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这样能最大限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84784995
2019 09/26 17:50
我们是开票方,现在又一笔这样的业务,货在5月份就提走了,8月才有另一个不同的公司走账,我们公司怕有三流不一致,都不敢开票了
张艳老师
2019 09/26 17:53
具体业务背景老师也不熟悉,其实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在您这里不存在的,只是会因为个人【有可能卖票】而发生税局来您公司检查源头资料的可能性。是要尽量做规范的。我单位之前就发生过此类情况。
84784995
2019 09/26 17:56
这一个人打款,票老是开给不同的公司,所以才担心
张艳老师
2019 09/26 17:57
是的,建议参照老师上面的回复操作吧,能够避免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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