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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购入一处房产,原值3000万元。2018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含税收入160万元;已知房产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选用简易办法计税,求2018年应纳房产税?

84784949| 提问时间:2019 09/2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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苳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用房产投资联营,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则该公司2018年应纳房产税为未联营期间按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与对外联营取得固定收入比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的两项之和。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该公司2018年应纳房产税=3000X(1-30%)X1.2%X4/12+160/(1+5%)X12%=8.4+18.29=26.69(万元)。
2019 09/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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