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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9年新办企业在筹办期间的费用是记入长期待摊费用还是管理费用,如果记入管理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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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在筹办期间的费用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按照不低于3年的时间均匀摊销.
2019 09/28 09:03
84784993
2019 09/28 09:14
这是新准则吗?我看网上好多都说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84784993
2019 09/28 09:16
就是说前期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归集,正常生产后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在3年内分期摊销是吗?
84784993
2019 09/28 09:17
如果是一次性扣除,那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调整吗?
bamboo老师
2019 09/28 09:17
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没跨年的话 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如果跨年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更适合 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要调整
84784993
2019 09/28 13:33
如果记入管理费用,那申报的时候形成的亏损是可以弥补吗?
bamboo老师
2019 09/28 13:4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即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上述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只能在“开办费”科目中归集。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是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如果筹办期的结束和经营期的开始,两者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筹办费摊销及经营年度的开始。
bamboo老师
2019 09/28 13:45
税法不承认筹建期的亏损 如果计入管理费用调整了 后期不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