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股东做税贷,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打款给公司账户,财务上记账记收股东借款应该没问题,但是还贷款和利息也是要用个人名义还,公司账户给股东个人打款就是本金和利息,公司账户一进一出,进的时候记收股东借款,出的时候是本金加利息,如果记还股东借款和利息,那对股东而言他收到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但是这笔利息收入实质是通过他的个人账户 公司还利息给银行而已,完全不是他的收入,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记账?股东是否能避免交税?

84785006| 提问时间:2019 10/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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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这个计入其他应付款!要交个税的!
2019 10/11 16:02
84785006
2019 10/11 17:20
普通的还股东借款利息 要交个税可以理解,这个实际不是股东收入啊,只是从股东个人账户过一下,要还给贷款银行的啊
俞老师
2019 10/11 17:59
但是,税局不会跟你讲道理啊
84785006
2019 10/11 18:40
好吧、那有没有好的方法避免这个呢?
俞老师
2019 10/12 11:06
你这个没有办法的!避不了!
84785006
2019 10/12 12:32
我问了税局,说股东 公司 银行签个代收代扣三方协议就不用交税了
俞老师
2019 10/12 13:40
这个你尽量问一下专管员!不要问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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