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问建筑企业,主营道路施工,一般开具9%建筑服务发票给发包方,然后取得工程款,现在在工商变更增项具备了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某种商品的生产加工能力,该商品适用税率13%,请问我单位现在是要分别开具13%材料销售发票和9%建筑服务发票,还是统一开具9%建筑服务发票?谢谢

84784968| 提问时间:2019 10/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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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合同中有单独签订的要分开来核算
2019 10/25 11:52
84784968
2019 10/25 11:53
没有单独签订,施工合同就是不含税总价款
小黎老师
2019 10/25 11:55
你好,我是说合同里面又没就这个加工的部分单独列出来明细,比如这个合同价格组成这样的
84784968
2019 10/25 11:56
没有,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有工程全部完工的总价款,而且只需要我们提供9%建筑服务发票
小黎老师
2019 10/25 11:57
您好,如果你这样描述就只能开9%的发票
84784968
2019 10/25 11:59
那13%涉税商品是否会有偷漏税的风险
小黎老师
2019 10/25 12:05
您好,如果合同中没有加工材料等字样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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