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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写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时,帐载金额是不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贷方发生额,而税收金额是不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借方发生额

84785004| 提问时间:2016 03/2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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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如果我的应付职工薪酬本年累计借方和贷方的发生额不一致,那么我还是按照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一致的话说明我不需要纳税调整,那是不是就偷税了?
2016 03/22 19:47
84785004
2016 03/22 19:57
是的,税法上面应付职工薪酬是按照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总额准予税前扣除,应付职工薪酬账载金额是会计上面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那么会计上面12月份的工资当月发不了,那么成本费用是不是多扣了1个月,如果还是按照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一致填写的话,是不是错了呢?
邹老师
2016 03/22 18:26
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的借方本年累计 账载金额一般与税收金额一致
邹老师
2016 03/22 19:50
不一致是很正常的 按应付职工薪酬本年累计借方发生额,也就是实际支付的工资 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都是借方发生额,是一致的
邹老师
2016 03/22 20:03
如果是当月发当月,就不会有差额,如果是次月发上月的 那么当年支付的工资就是上一年12月份至次年11月份,12个月实际支付的工资,可能与你计提的会有一点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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