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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从期关联方接受的债资比为2:1。超过标准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什么叫超标准,权益投资为1350万,债权为450万,1:3超标准了吗

84784987| 提问时间:2019 11/0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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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就是说借款本金不能超过权益投资的2两倍,如果超过,税法不认,比如你说的权益投资为1350万,债权为450万,1:3是没有超过的
2019 11/02 23:19
84784987
2019 11/02 23:20
谢谢
冉老师
2019 11/02 23:22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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