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我们公司开给客户的专票服务名称是“运输服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收到供应商的专票写的是“运输服务*运费”,这样有问题吗?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以“运输服务*运费”开票时,还需要备注车种,车号,起运地,货物名称之类的信息吗? PS:实际业务就是我们承包客户的运输业务,自己车不够用再委托供应商的车做运输

84785000| 提问时间:2019 11/0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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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同学,这样是可以的,但是要记录具体的车号车种起运地和货物这些同学 这些都要开进去的
2019 11/04 18:35
84785000
2019 11/04 18:38
这些备注信息太多,我们按月做的对账单都有体现车种,车号,每一车的运费,这样的账单加盖公账或者发票专用章后,是否可以作为另附的清单入账?
何江何老师
2019 11/04 18:44
不可以的同学,都在备注里才行,这个是规定,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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