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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计算抵扣增值税。

84784956| 提问时间:2019 11/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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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对的,参考文件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019 11/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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