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我11月份提交的15%的加计抵减声明(11月份以前也未声明享受过10%的加计抵减政策),是不是11月份才生效?还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的增值税的时候就可以享受?目前还有10月份以前的进项票,抵扣后可以享受15%的抵扣政策吗。10月份申报的时候系统自动生成了加计抵减数据,怎么修改

84784954| 提问时间:2019 11/09 01:1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糖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不一定是提交当月生效,从满足适用条件的当月生效。填写加计抵减的附表来修改的。
2019 11/09 07:22
84784954
2019 11/09 07:47
也就是说,哪怕自动生成了也不可以享受,可以在本期调减那里修改吗
糖果老师
2019 11/09 08:34
嗯嗯是的,可以修改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