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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委托加工的产品出口,请问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84785024| 提问时间:2019 11/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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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财税[2012]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的生产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出口的货物只要符合上述视同自产货物的条件,就可以按照免抵税办法申报出口退(免)税。
2019 11/2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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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