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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建安工程公司(一般纳税人),接了一项工程改造合同,包工包料,合同总价78000,其中材料60000,安装改造18000,对方要开13%的发票,能直接按材料开一张78000的发票吗? 还是材料和安装分开开具,依据是什么? 附:经营范围——安装及维修,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材料批零与兼营,工业及民用通风空调,机电设备批零兼营等

84784952| 提问时间:2019 11/2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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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如果你直接是一个工程合同 那么不可以开具销售的发票 除非你把施工和销售一分为二 签订两个合同
2019 11/25 10:28
84784952
2019 11/25 10:40
理论依据是什么? 还有一种说法是 :同一项工程,以销售材料为主,安装为辅,按销售商品13%
轶尘老师
2019 11/25 10:41
以销售为主 就不是工程合同 就是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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