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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请问老师这笔业务预缴的账务怎么处理,扣除部分如何入账

84785025| 提问时间:2019 12/0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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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财税实操讲师
同学你好,预缴税款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019 12/02 17:19
84785025
2019 12/02 17:23
老师你好,我们这个项目适用的是简易计税呢 简易计税的话怎么做账呢
赵英老师
2019 12/02 17:43
也是一样,只是简易计税预缴与实际缴纳的金额是一样的。
84785025
2019 12/02 18:23
老师,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这部分金额账务怎么处理呢
赵英老师
2019 12/02 20:24
这部分减数是最终确认收入,用最后确认的收入做分录,减除数据不用做,用单证做附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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