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因为原先做的简易注销不预受理,然后先填了简易注销备案,未撤销原先德简易注销的公告,(现在系统还是显示原先的不予受理)这样会怎么样?

84784993| 提问时间:2019 12/0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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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的话是不能追啊哦的,你先撤销之前的
2019 12/03 15:31
84784993
2019 12/03 15:37
但是现在撤销不了,显示!简易注销已启动,无法撤销,这需要怎么弄
朴老师
2019 12/03 15:47
那你问下工商局吧
84784993
2019 12/03 16:14
跨行汇款的是个人,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朴老师
2019 12/03 16:23
你付给个人的话没有发票是这样来做的
84784993
2019 12/03 16:24
如果有发票具体怎么写?
朴老师
2019 12/03 16:32
有发票可以做费用借费用贷银行
84784993
2019 12/03 16:35
借管理费用?
朴老师
2019 12/03 16:36
可以的,具体的看发票就可以了
84784993
2019 12/03 16:38
好的,谢谢
朴老师
2019 12/03 16:41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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