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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月饼,分别送给员工和客户,都是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情况吗?还是只有送给客户视同销售,送员工就是福利费?

84784961| 提问时间:2019 12/0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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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送给员工是福利费,从外面公司采购的月饼,发给员工作为福利,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019 12/04 13:05
朴老师
2019 12/04 13:06
直接送给客户计入销售费用
84784961
2019 12/04 13:07
我知道,送给客户或者送给员工的这个环节是否要增值税视同销售?
朴老师
2019 12/04 13:08
都不用,送客户的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84784961
2019 12/04 13:11
比如采购月饼 借:库存商品-月饼10 应交增值税-进项1 待:银行存款11 送给客户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 贷:库存商品1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 另一种做法就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 贷:银行存款 11 哪种做法合理?
朴老师
2019 12/04 13:15
后面这个来做就可以了,直接计入对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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