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年底了,老板老婆借公司的钱没还,会算老板的分红税吗?

84785045| 提问时间:2019 12/04 14:0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是的 有政策的 不还 视同分红处理 缴纳个税的
2019 12/04 14:25
84785045
2019 12/04 14:46
老师,就是老板的家人借款也视同分红是吧
meizi老师
2019 12/04 14:56
你好 不只是员工 还是股东 。你可以看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是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借款到会计年度终了仍未归还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文件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84785045
2019 12/04 18:54
老师营业执照上标注的是自然人独资,这样借款未还,就不用交税吧!
meizi老师
2019 12/04 18:55
你好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也是要缴纳的 。
84785045
2019 12/04 18:56
自然人独资跟个人独资有什么区别呀?
meizi老师
2019 12/04 19:05
你好 主要区别是 :自然人独资是有限公司,一个股东,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