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公司是建筑公司,然后又出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和母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专门开劳务票给母公司,母公司异地项目总包预交税款会交千分之二企税,子公司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异地预交税款也会预交千分之二企税,这是否是在重复纳税,请老师指点。

84784950| 提问时间:2019 12/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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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不存在重复纳税的,由于你设计的劳务公司,本来就是多了一个环节,预交的税在下一个环节又给抵了。
2019 12/08 10:03
84784950
2019 12/08 11:57
老师,母公司和劳务公司企税都是税局核定征收,这是否存在开了劳务公司后多交税。
赵海龙老师
2019 12/08 12:08
即使是核定也可以抵免已经缴纳的税款,只是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你劳务公司的成本就不能扣了,你可以测算一下,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申请查账,税务机关也愿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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