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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付款时按90%支付,10%做为质保金,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剩余的10%在第二年重新预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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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财务会计
借,固定资产100
贷,银行存款90
应付款项1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90
贷,资金结存90
2019 12/11 16:14
84784970
2019 12/11 16:21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10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100
按照已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经费支出 90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90
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或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10
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10
等到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10
贷:待偿债净资产10
借:经费支出 10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10 这样是不是更合理点?
陈诗晗老师
2019 12/11 16:30
你这是老准则的处理,你如果还没有用新准则,可以用这个分录处理
84784970
2019 12/11 16:53
新准则,不用固定基金了吗?
陈诗晗老师
2019 12/11 17:01
是的,新准则不用在额外这样一步了
陈诗晗老师
2019 12/11 17:01
是资产-负债部分计入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