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有一块土地,土地证 是A公司的,A投资 了B公司,B公司在使用这块地,C公司也在使用这块地,都在一起的,因为是同一个集团,没有收C公司的任何费用,现在还有一块空地想对外出租,因为A/B公司都没有业务,想以C公司的名义对外出租,对方要发票,怎么样操作合适呢,需要交什么 税

84785046| 提问时间:2019 12/1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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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这样的话 把需要租赁的土地 AC签个合同 无偿租给C使用 C再与其他单位签合同 有偿租赁 税的话 要交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2019 12/11 19:34
84785046
2019 12/11 20:05
对了,土地使用税是b公司在交,a公司与c公司签无偿租给c可行吗
许老师
2019 12/11 20:14
按理说 这种情况 应该是C公司交(土地实际使用人) 但是呀 你们本来就是一个集团的 而且又没有少缴税 这样的话 XX局也不会管你们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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