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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两者区别,怎么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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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什么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先说一下“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O。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O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比如),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对此,有的人可能会疑问: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那怎么
按出口销售额为依据来计算呢?这样不就等于退销项税了吗?回答这问题需要对“免抵退”政策进行剖析,需要较大的篇幅,再此不述)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故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
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公式为:(以上面举例的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 * (征税率17% - 退税率13%)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的计算方法在“购进法”和“实耗法”下各不相同。在此已回答完你的提问,所以不想
2016 04/1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