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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不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和经营出租,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2018年2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开发成本。 这句话对吗? 这个不应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84784959| 提问时间:2019 12/1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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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用于经营出租或持有增值后转让,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019 12/14 17:52
84784959
2019 12/14 18:04
我做到这个题目,说这个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开发成本
立红老师
2019 12/14 18:05
你好,个人认为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是房产企业购入后用于建造商品房,是计入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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