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公司是建筑公司,有简易计税项目,如果我简易计税项目的发票在2019.10月开出了,我们简易计税项目存在分包,分包发票在2019.10月以后才取得,实际中会有这种情况吗,如果有2019.10申报简易计税项目后因为没有取得分包发票增值税就无法扣除,而在10月以后取得分包发票,但月没有简易计税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入后,可以抵扣当期一般计税项目的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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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可以抵扣一般项目
你们的流程有问题 一般都是先开分包 分包开好了 再开总包 这样总分包差额缴税就没有问题了
2019 12/20 11:00
84785032
2019 12/20 13:00
恩,那我先取了分包发票,我们公司简易计税项目的发票过了几个月才开出,那我取的分包发票,在当月做不做账,还是等到公司对外开具发票了在做账,如果在取得分包发票当月就做账,那我申报表如何填写
轶尘老师
2019 12/20 14:18
分包发票对应的税金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