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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个人张某为独生子女,就职于我国的甲公司。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张某个人每月负担基本养老保险2400元、基本医疗保险600元、失业保险150元、住房公积金2400元(三险一金”合计5550元)。假设赡养老人每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元,张某没有其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计算张某2019年1月和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有甲公司分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84785000| 提问时间:2019 12/2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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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1月预交的个税=(30000-5550-2000-5000)*3%=523.5 2月预交的个税=(30000*2-5550*2-2000*2-5000*2)*3%-523.5=523.5
2019 12/27 14:51
84785000
2019 12/27 14:54
不对啊,是要算这个
辜老师
2019 12/27 14:56
是的,第一个就是1月预交的 第二个是2月预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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