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供应商在2017年时欠我司增值税专用发票80万未开,我司在2019年时已作税务注销(公司注销了),我司想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们赔偿税金损失,请问这个税金损失怎样计算?

84784951| 提问时间:2020 01/0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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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如80是不含税金额,你损失的税费有增值税80*17%,附加税:增值税*12%,所得税80*25%
2020 01/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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