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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新公司成立初,没有实收资本,股东直接垫付的费用(有票)想走实收资本可行吗?做账直接是 借:费用 贷:实收资本-某股东? 还是: 借:费用 贷:其他应付-某股东 借:其他应付-某股东 贷:实收资本-某股东 哪一种账务处理合适呢?两种处理都是没有经过对公户没有现金流的,有没有什么风险?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0 01/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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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借:费用 贷:其他应付-某股东 借:其他应付-某股东 贷:实收资本-某股东 这个就可以,
2020 01/09 14:35
84785039
2020 01/09 14:38
名义股东都是法人股东,而垫付费用的股东是实际股东(个人),这个其他应付-某股东我直接记实际股东吗?
maize老师
2020 01/09 14:40
其他应付-某股东我直接记实际股东吗? 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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