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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机构场所的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不是不征税嘛?为什么还有税率10%?

84785042| 提问时间:2020 01/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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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应该是20%,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 01/21 11:36
84785042
2020 01/21 11:39
就是说没有实际联系的那部分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要按照10%征收,是吧?
王超老师
2020 01/21 11:41
不是的,是按照20%来计算,但是国家有优惠政策,按照10%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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