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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发现不能抵扣可以给它撤销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0 01/2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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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你看看能不能撤销,不能抵扣,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2020 01/22 16:21
84784985
2020 01/22 16:22
怎么撤销
庄老师
2020 01/22 16:23
进项税发票认证是无法撤消的,因为是直接上传到国税服务器比对, 但是可以申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   一、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   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上述两种情况的进项转出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本期进项转出额—其中: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二、收到红字发票时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对于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但必须进行进项抵扣并做转出处理。   所以,此种情况下,企业在收到红字发票时无需进行认证(否则因为红字发票以负数开具会造成重复转出),只需将红字发票与留存的《信息表》一并作为进项转出的会计凭证。
84784985
2020 01/22 16:27
如果已经认证还没抵扣,那是不是不用对方开红字发票,只要直接进项转出
庄老师
2020 01/22 16:28
你好,是的,这样处理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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