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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如果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做盘亏处理,虽然要转出进项税额,但是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这样做难被发现吗?

84785026| 提问时间:2020 01/2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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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首先,如果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也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进项税额同样也是转出计入福利费,只不过这个扣除标准是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扣除。如果本身是集体福利却做了盘亏处理,是存在税务风险的,不建议这么做,建议严格遵守税法要求。
2020 01/22 23:30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30
第二十条 存货盘亏损失,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存货盘点表;   (二)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三)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二十一条 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五)残值情况说明;   (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二十二条 存货被盗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32
你要能够提供这么些相应的证据以备税务稽查,不是企业说盘亏了就是盘亏了,如果稽查到不符合规定反而是不允许税前扣除并且还要追求责任。
84785026
2020 01/22 23:34
我知道,只是想了解一下审查方面的,比如公司买了一些存货或者自产的存货发给员工了,但是想避掉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一般怎么做?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45
那你只能在一定尺度上往销售费用或者管理费用里非福利费层面去消化了,那样子的话基本就可以全额扣除了。
84785026
2020 01/22 23:47
增值税要转出吗?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48
但是其实怎么做人家肯去查的话都禁不起推敲,个人觉得如果没有涉及多少税款尽可能还是严格遵循,或者做一部分即可。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50
增值税基本是只能转出了,没有下一道流转环节了,也要看什么存货,比如买进来的如果是一些能够创造价值的产品增值税还可能进项可以抵扣。
84785026
2020 01/22 23:52
如果是工服呢?与生产经营有关呢?
宇飞老师
2020 01/22 23:55
那你看看能否作为劳保用品了,劳保用品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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