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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非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双方于当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3月18日 B、4月1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0 02/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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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20 02/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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