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企业生产打印机。某天,老板外购一电饭锅送客户,那是否要按视同销售处理?我理解的视同销售,是企业将自己生产或自己销售的商品,用于捐赠、推广、发福利或单独赠送给客户,这样才是视同销售,我的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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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的
需要视同销售的
是这么理解
2020 02/17 14:30
84785028
2020 02/17 14:38
那上述送的电饭锅,就不能视同,直接按业务招待费入帐,对不
郭老师
2020 02/17 14:39
外购的赠送也是视同销售
郭老师
2020 02/17 14: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4785028
2020 02/17 14:43
那我之前的理解就不太全面。谢谢
郭老师
2020 02/17 14:45
不用客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