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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计抵减扣除的政策,一家企业税率分别为13%和6%,其生活服务业6%的业务申请了加计扣除,如果当月如果只有13%税率的收入,没有6%业务收入,这个对应13%收入额的销项税 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进行抵减吗?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0 02/2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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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个没有看到文件这个需要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需要分了,不是不得抵扣应该都可以加计抵减才对
2020 02/20 18:58
84784997
2020 02/20 19:10
加计抵减政策应该基本是针对6%的吧(除了水电),如果当月没有6%的收入,只有13%货物销售的收入,也可以全额抵减 进项税加计部分吗?
maize老师
2020 02/20 19:17
只有13%货物销售的收入,也可以全额抵减 进项税加计部分吗? 可以的,这个只要(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满足这个就可以,没有文件说这个进项税额加计抵减还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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