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 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和个税申报系统总额 必须要一致吗?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0 02/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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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的,这两者的金额应当做到一致才是的
2020 02/21 15:50
84784994
2020 02/21 15:53
2019年5.6.7月份的工资, 2020年1月份发的, 2月份填报个税, 个税申报所属期是2020年1月份, 这样子的话我2019年的应付职工薪酬和2019年的个税申报系统不相符。这个怎么弄?
邹老师
2020 02/21 15:54
你好,2019年5.6.7月份的工资应当在6.7.8月份分别申报,而不是到2020年2月份才做申报 需要把之前申报的数据撤销,然后按正确的工资金额按月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84784994
2020 02/21 16:03
现在可以撤销5.6.7月份的申报表吗?
邹老师
2020 02/21 16:04
你好,之前申报的数据有错误,可以去税局大厅申请撤销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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