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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2018年10月从A公司借款100万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2019年4月归还借款,2019年5月税务局要求股东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20万,对A公司罚款20万,请问,稽查局的处理正确吗?

84784947| 提问时间:2020 02/2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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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的,年底不归还是按照股息红利缴纳个税的
2020 02/22 17:21
84784947
2020 02/22 17:22
年底不归
84784947
2020 02/22 17:22
处罚是按照个税缴纳20万 稽查局这样处理正确吗
小惑老师
2020 02/22 18:17
处罚是当地税务局有自由裁量权,你可以问一下你当地处罚依据
84784947
2020 02/22 18:39
这是一道题的话,这样做对吗
小惑老师
2020 02/22 18:40
那这个处罚应该不对
84784947
2020 02/22 18:40
麻烦老师讲解一下
小惑老师
2020 02/22 18:51
处罚的金额应该不对,具体罚款处理应该是所属税务局只要2000元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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