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开出工程款发票,去外地预缴税费 预缴时:借方: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贷方:现金 计提时:借方: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所得税费用-企业所得税; 管理费用-个人所得税; 贷方:应交税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这样做哪里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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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里个人所得税计提,借方不是管理费用,而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才是的
2020 02/25 11:58
84785033
2020 02/25 12:00
哦哦,我查看了之前的帐,有一笔外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又是什么意思呢?
邹老师
2020 02/25 12:02
你好,有一笔外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这说明用的科目就错了
84785033
2020 02/25 12:14
老师,还是不太明白,那为什么不计入所得税费用-个人所得税,而是应付职工薪酬呢
邹老师
2020 02/25 12:15
你好,因为所得税费用核算的是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种,不核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从个人工资扣除,所以核算的科目是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84785033
2020 02/25 12:37
当时税务局有两种缴款方式,一种要申报工人工资表,一种是按计税金额的0.004缴纳的个税,项目经理去代交的按定额的0.004交了个税,这个个税是不是不用申报,如果计入借方:应付职工薪酬的话后面如何做平呢?
邹老师
2020 02/25 12:53
你好,个人所得税需要申报的
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之后计提了工资,那应付职工薪酬就可以平了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