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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调整。

84785015| 提问时间:2015 10/0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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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5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购买日那个点上被投资单位某固资公允比账面高,所以到年底要考虑这部分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以调减后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份额确认投资收益。那,如果母公司顺流卖给子公司一台设备,子公司当固资用了,站在合并报表,岂不是子公司以后会多提折旧,合并抵销的时候也是做的,借固资—折旧 贷XX费用,为啥合并报表调整为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只考虑到了购买日公允账面差,没有考虑被投资单位多提折旧的这部分,调增它的净利润? (难道因为投资收益要和利润分配对冲,然后收入费用全进来,通过上面那笔贷:XX费用已经增加了?可是这样合并利润表净利润提取分配后真的能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未分配利润—年末一致么?- - 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可不就是通过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权益+年初未分配-提取-付股利挤出来的,这里的投资收益没考虑多提折旧的部分) 。。。不好意思可能我叙述的略混乱,因为我挺晕的,所以如果您能解惑,真是万分感谢。
2015 10/06 10:13
邹老师
2015 10/06 21:58
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如有需要可以加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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