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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申报12月个税,累计数怎么是重新算得,不是去年的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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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2月份申报的是1月份的哦,1月份申报的是12月份呢
2020 02/28 12:48
84784996
2020 02/28 12:53
2月份申报的是1月份发放的工资,1月份发放的是12月份工资
朴老师
2020 02/28 12:54
不对,你理解错了,2月份申报的是1月份所属期的哦,1月份申报的是12月份所属期呢
84784996
2020 02/28 12:58
所属期,是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朴老师
2020 02/28 13:01
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的,然后发工资的那个月申报个税
84784996
2020 02/28 13:02
老师,好像新个税不是那么说的啊
朴老师
2020 02/28 13:04
就是这样的,不然你不会遇到这个问题了,你可以问问12366,2月份应该申报的就是1月份你上班的工资,不是去年12月份的
84784996
2020 02/28 13:06
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84784996
2020 02/28 13:07
12366我咨询了,说的跟政策不一致
朴老师
2020 02/28 13:10
12366和我的是一个意思的,你理解的不对